美國:密西西比州一間由華人所開的中餐館,早前因員工不願為一名帶同服務犬的女食客安排座位,安排座位後又態度不佳,因而被該食客向有關部門投訴。聯邦檢方認為,該食客要靠輪椅行動,而狗是她的嚮導,她被剝奪殘障美國人法賦予的權利,遂判餐館的陳姓老闆共三千美元(約二萬三千港元)的賠償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