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土田芳與土田山雖然分屬情侶,由於戶籍上同為男性,以日本現行法例不能結婚,故只好選擇以養父子的關係「結合」。這辦法在日本的同性戀社群並不罕見。

一對女同性戀者展示涉谷區區役所發出的同性伴侶證明書。(資料圖片)

同性婚姻至今仍未在日本合法化。圖為東京街頭。(資料圖片)

可合法處理身故等事

日本同性戀男作家大塚隆史曾稱,他的生活圈子中有很多交往多年的同性情人,會結為合法的養父子或養母女關係,由較年長一方作為父母,尤其男同性戀為多。以防萬一對方傷病或身故等,他們亦可合法處理有關事宜。

惟大塚稱,亦有人不贊成以養父子關係代替,一來兩人關係並不平等,比方說當養父一方死後,養子可承繼他的遺產,但反之未必亦然。再者,若日本把同性婚姻合法化,曾為養父子關係的二人會沒法結婚。

東京涉谷區區役所日前創下全國首例,向女同性戀者增原裕子及其女伴東小雪發同性伴侶證書。雖證書並無法律效力,兩人認為可視作日本接受同性婚姻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