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新加坡一名華裔男子於去年十一月企圖強姦一名前來探望男友的台灣女遊客。法院周三裁定他企圖強姦、性侵等四項控罪成立,判處入獄七年零兩周,並接受六下鞭刑。

去年十一月八日,女事主從台灣前往新加坡探望男友,其後在夜店認識被告黃俊賢,二人一起飲酒消遣。當女事主有意返回住所休息時,黃提議送她到旅館休息,女事主不虞有詐同往旅館。二人入房後,黃對受害人上下其手,意圖強姦。

女事主不斷大聲哭喊呼救,極力掙扎,被黃掌摑,令她臉頰瘀傷,門牙斷裂。經女事主多番掙扎,黃才停手並下跪道歉,女事主乘機逃離。法官痛罵他卑鄙下流,判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