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集團前董事長宋林因為嚴重違紀違法、通姦等罪名被中紀委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不過,相關案情仍未公開,黑幕重重的背後,很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根據中紀委發布的聲明,宋林犯了「五宗罪」,包括違反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賄賂;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兼職取酬,揮霍浪費公共財產,違規領取薪酬和項目開發獎;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公款打高爾夫球等;貪污公款;與他人通姦。這些「罪名」都是籠而統之,外界根本不知其所以然。

宋林案之所以如此矚目,主要是該案不僅牽涉到紅色財團上萬億元的國有資產,而且牽涉到高層政治鬥爭,因此頗有看點。事實上,早在去年五月就有傳媒報道,前中紀委書記賀國強的兒子賀錦濤捲入其中,被軟禁在家中。賀國強被王岐山找去談話,並責令退回贓款十七億元。

外界傳聞,宋林之所以能夠少年得志,四十出頭就成為華潤集團的老總,主要是通過華潤金融的吳丁穿針引線,認識了江澤民的秘書賈廷安,進而又認識了當時的中組部部長賀國強。由於賀國強掌握人事任免大權,賈廷安又是江澤民近侍,宋林因此青雲直上。

敲山震虎 到此為止

之後賀國強調任中紀委書記,又對宋林百般袒護,關於宋林的舉報信雖然如雪片般地飛往中紀委,但最終都如泥牛入海,毫無蹤影。

在中共十八大前,宋林還一度想通過賀國強運作,出任國資委主任或者到東部沿海大省出任省長,期望棄商從政,實現政治軟着陸,開創第二春。為此,宋林積極促成華潤電力以一百億元的高價收購山西前首富張新明的煤礦,並利用這宗交易向賀國強的兒子賀錦濤進行利益輸送。但人算不如天算,隨着十八大政局的變化,宋林最終案發而被調查。

宋林案的背後,是賀國強、賈廷安等一幫權貴。當時中共第五代查辦宋林,是希望敲山震虎,對上海幫進行一次全面震懾,防止其在周永康案件上形成統一戰線。但官方至今沒有公布賀國強家族涉案的任何訊息,這說明宋林案很可能到此為止,不再向上追究。

宋林案其實是解剖中國國有企業高管腐敗的一個樣辦,很多國企高官為了上位或卡位,拚命巴結那些掌握他們烏紗帽的高官,尤其是中組部、中紀委、國資委、財政部、發改委等實權部門的一把手,他們或者給權貴子女提供資金做生意,或者給太子黨們一些合同,又或者給那些牽線搭橋的高官子女提供巨額的顧問費。這一系列的利益輸送,相當於這些國企高官的買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