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達州三名因扶老人被訛詐的小童日前獲民間組織給予五千元委屈獎獎勵。據悉三人前年扶起一名摔倒老人,對方卻稱被撞並索賠。警方事後認定老人是自己摔倒,其行為屬於敲詐勒索,給予行政拘留處罰,因老人已滿七十歲,故不予執行。

楊蘭(評論員)

儘管扶人委屈獎只是一份遲來的安慰與鼓勵,惟對三名當事人還是整個社會,扶人委屈獎同樣彌足珍貴,值得肯定與正視,公眾別小看扶人委屈獎背後的意義與價值。

荊楚網

陳凌(評論員)

設立委屈獎不能規避委屈的再次發生。委屈獎只能作為臨時的鎮痛劑,而不是長效藥。應以法律懲治不良行為,維護公平正義,另用技術的革新留取證據,保護行善者。

人民網

啟木(網民)

扶不扶已成了一個問題,癥結在於法律對扶人遭訛詐過於曖昧,大多訛詐被揭後只當做誤會處理,以敲詐勒索定性又處罰太低。做好事成本太高,一個民間委屈獎顯然作用有限。

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