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兩名警員早前匿名向傳媒披露,許多警員自命為地下判官,私刑殘殺積犯,甚至會碎屍丟棄。人權組織指這反映該國司法制度脆弱,令人轉以暴力對付罪犯。

消息人士指部分警察為金錢利益執行私刑,也有人相信自己是清除社會問題,而通常被選中殺死的人都是積犯。地下判官除槍殺犯人或用膠袋令其窒息外,也會用手銬鎖起疑犯,再用碎冰錐施襲致對方內出血而死。有人還會將屍體扔落河、埋葬,甚至以肢解的方式處理。

公義不能透過司法彰顯

然而自從當局安裝更多閉路電視後,已令地下判官更難下手。當地人權組織指地下判官的出現,反映菲律賓司法制度十分脆弱,每當他們感到公義不能透過司法制度彰顯時,往往會訴諸武力。綜合外電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