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市的李克平於二○○七年在山東淄博一電廠火災中,用鐵鏈救了兩名工友,自己的安全帶被火燒斷遇難。妻子為夫討見義勇為稱號和名譽奔波八年無果。淄博市近期回應:「條件符合,期限過了,沒法申報。」

林志干(評論員):只有將崇高的道德理想與法律制度的完美結合,才能發揮出鼓勵公民進行見義勇為的積極性。任何組織均不能因怕公開事故,怕事故的擴大影響受到責任追究而埋沒了英雄的善舉。英雄被埋沒達八年,這是對英雄義舉的不認可,是對社會正氣、正義的不尊重。荊楚網

謝慶富(評論員):相關部門若是真正貫徹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若是真正有心,理當主動配合英雄家屬完成確認程序,而非坐等英雄家屬上門,更不應在處理過程中一再迴避、推諉。以過了申請期限為由而拒絕,讓人心寒。中國青年報

蕭蕭夜雨(網 民):英雄還有期限,所以貪官亦有期限,這就是中國,好人不長命,壞蛋活千年。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