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安樂死一直存在巨大道德爭議,有人認為等同合法謀殺,剝奪病者的生存權利;宗教人士則認為人類無權剝奪別人的生命,人們的生死應遵從自然法則。目前全球只有荷蘭、比利時及盧森堡等少數國家允許安樂死。

迪斯特爾曼斯有死亡醫生之稱,曾為多人執行安樂死。(互聯網圖片)

維貝森兄弟因知道將會失明,因而接受安樂死。(資料圖片)

費爾斯特因變性手術出現後遺症而尋死。

反對者指等同合法謀殺

全球有不少人支持安樂死,認為選擇死亡是人類基本權利,又認為可減少病者承受的痛苦。然而此尋死方法亦掀起嚴重道德爭議,有人認為安樂死等同合法謀殺,多數宗教亦持反對態度,認為人們無權剝奪別人的生命。此外,亦有反對安樂死的聲音指,醫生的職責應是救人,而非殺人。

目前全球只有少數地方容許人類安樂死,包括荷蘭、比利時、哥倫比亞及盧森堡,本港則未有為此立法。荷蘭自二○○二年通過成人安樂死法案以來,每年都有大約二千至四千宗案例。在墨西哥、泰國及澳洲北領地,安樂死均被列作犯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