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社區:探親假名存實亡當局應重新制訂
在北京郊區和河北、河南等地,端午節又稱作女兒節,出嫁的女兒要回娘家探望父母。對於父母在外地的職工,國務院曾出台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最長可達四十五日。惟調查發現,該一九八一年出台的規定名存實亡,許多人沒聽過。
汪昌蓮(評論員)
只有給我探親假,才能常回家看看家人。有關部門應該提高帶薪休假制度的執行力,莫將探親假長期鎖在深閨。畢竟帶薪探親假是一項社會福利,體現黨和國家對廣大勞動者的特別關愛。
東方網
趙查理(評論員)
有關部門應該對探親假動手術,有助權利重生。如探親假的時間應縮短為七至十日,否則會影響企業單位的生產工作。這樣的改革比立即取消探親假,能夠有效擴大民眾的權利和福利。
荊楚網
付貴(網民)
與其讓探親假失去原本意義,成為少數人消遣的福利,不如廢除。現今的假期除春節、元宵、清明等法定假日,再加上年休、婚喪、產假等特殊假期,其實假日已經不少。
四川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