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八名大學畢業生到山東旅遊,酒後在賓館玩一元一鋪炸金花賭啤遊戲,因噪音大令隔壁客人報警。民警認定聚眾賭博,處以治安拘留十五天及罰款三千元,除耽誤學生回校領畢業證,拘留亦記入檔案,影響參軍、國考政審。

張立(評論員)

他們原為慶祝大學生涯結束只屬小賭。純為娛樂,沒營利目的,也沒大額賭博,對這他們的娛樂行為給予行政處罰,顯有違聚眾賭博行政處罰本意,亦偏離依法治賭的本意。

紅網

趙查理(評論員)

一把炸金花一元只是娛樂,算不上賭博。如這算是聚眾賭博,那麼民眾娛樂空間會被極度壓縮,家庭的撲克麻將牌九,彩頭比一元高的多的是。警方此次處罰為必遭質疑。

荊楚網

劉桂明(傳媒人)

需要思考懲罰犯罪的目的究竟是甚麼?在情節輕微,也無社會危害性的公民面前,國家機器是否需如此彰顯其公權力?對剛畢業的大學生,能否趨向寬容和輕緩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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