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熟悉的新加坡知名飲品品牌楊協成,其始創人楊景連的第四代子孫楊為理及楊為亨,因爭奪亡母黃麗華(即楊景連的孫媳婦)遺產,近日對簿公堂。獲大部分遺產的楊為亨指,亡母不滿楊為理的兒子不虔誠及迎娶非基督教徒女子,遂改遺囑,不分遺產予楊為理父子。楊為理質疑母親改遺囑時神志不清,要求法院判新遺囑無效。

涉爭產之洋房
祥端道洋房

涉爭產之洋房
武吉知馬洋房

涉爭產之洋房
華源道洋房

圖為楊協成集團的辦公室。(互聯網圖片)

長子楊為理

三子楊為亨

當地傳媒報道,黃麗華曾於○二年立遺囑,將兩幢洋房分別留給六十七歲大哥楊為理的兒子楊元翰及女兒楊元音。惟她於十年後改遺囑,把楊為理的子女從遺囑上除名,改為將兩幢洋房留給六十四歲三子楊為亨,另一幢洋房則由楊為亨與次女楊為燦平分。黃麗華於一三年逝世後,楊為亨同年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確認一二年的遺囑有效。

案件於周二開審,預料審理十二日。楊為亨在庭上稱,身為基督徒的黃麗華不滿楊元翰非虔誠教徒,且娶非教徒女子為妻,故把他從遺囑中除名。楊為理則指母親注重傳統及家庭,不可能分文不留給嫡孫,質疑母親當時沒心智能力改遺囑,要求法院判一二年的遺囑無效。

稱不可能分文不留嫡孫

楊為燦周三出庭時指,大哥十多年來每晚帶妻兒到母親家中吃飯,沒幫忙或負擔伙食費,令母親不滿。楊為燦指,母親於○九年時曾多次致電她與楊為亨,要求見律師及改遺囑,除去楊元翰的名字。母親當時身體及精神欠佳,她仍認為母親很清楚自己的決定。

律師指黃當時神志清醒

同出庭的四女楊為容激動地否認,母親於二○○六年後出現早老性癡呆症的徵兆,更斥大哥對母親不好,見到她跌倒也不理。而在二○一二年負責草擬遺囑的律師周四在庭上指,黃麗華當時神志清醒,很清楚知道自己擁有多少資產、要如何分配及至親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