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國警方可以根據《調查權規範法》的規管,提出索取民眾通訊紀錄的要求,包括電話、短訊、網站瀏覽紀錄。

英國警方頻密提出索取民眾通訊紀錄的要求,且通常獲批准。(資料圖片)

96%要求獲批准

關注私隱團體周日指出,警方於一二至一四年間,向電話及互聯網營運商,提出七十三萬三千次取得民眾通訊數據的要求,即等於每兩分鐘提出一次。

維護私隱團體「老大哥監察」在報告中指出,警方於上述提出的要求中,有九成六都獲批准,意味每二十五個要求中,只得一個被拒絕。該段時期提出最多要求的是倫敦警方,達到十七萬七千多次,但只有一成八的要求被拒絕。其次是西米德蘭茲警方,達到九萬九千多次。老大哥監察要求警方日後根據《調查權規範法》提出要求時,需要獲得法官而非警方高層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