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韓大韓航空公司社長趙亮鎬之女、前副社長趙顯娥,去年底不滿空姐提供果仁的做法,要求飛機返回登機口,趕機艙長下機,最終判囚一年。她昨日在高等法院上訴得直,改判緩刑兩年,當庭釋放。

趙顯娥上訴得直,改判緩刑。(法新社圖片)

趙顯娥(右)離開法院時吸引大批傳媒追訪。(法新社圖片)

趙顯娥今年二月被控多項罪名,包括迫令航班改道、妨礙機長執行職務、強迫機組人員下機及襲擊機組人員,判囚一年,自十二月起被關押。她的代表律師在上訴庭稱,當時客機未駛到跑道已折返,不算更改飛行路線。高院法官接納解釋,判迫令航班改道罪名不成立,其他罪名維持原判,判趙顯娥入獄十個月,緩刑兩年。法官稱趙顯娥已有悔意,應給予機會重新做人。

趙顯娥於去年十二月五日,乘搭大韓客機由美國紐約飛往首爾,不滿女機艙服務員僅將果仁原包呈上而沒上碟,迫令準備起飛的客機折返閘口,並用粗言辱罵和襲擊艙務長,趕他落機,事件震驚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