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炫富女郭美美,昨被北京東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開設賭場罪,向東城區人民法院提出公訴。檢方指其夥同另一被告趙曉來,多次組織他人進行賭博活動,情節嚴重,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按內地刑法,最高可判十年監禁。

郭美美涉嫌開設賭場罪被提起公訴。(資料圖片)

抽水牟利數十萬元

內地傳媒報道,警方查明,郭美美嗜賭成性,曾往返澳門、香港等地賭博逾六十次,一二年結識職業撲克賭徒康姓男子,與康男在北京同居,並於前年二月在北京開設賭場,透過電話或短訊邀請朋友上門賭博,抽取賭資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作為紅利。初步核實,郭美美開設賭局每場賭資都有上百萬元,其個人抽水則非法牟利數十萬元。

現年二十四歲的郭美美原名郭美玲,因在網上炫耀財富及奢華生活而被注意,她曾自稱「中國紅十字會(簡稱紅會)商業總經理」,被疑與紅會高層挪用公款有關,令紅會陷入信譽危機。

去年八月,郭美美因賭波被捕後,官媒曾大爆她涉賣淫醜聞,指郭透過商業演出為名賣淫,每次價碼約數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