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北捷運殺人事件上訴案昨在台灣高等法院開審,被告鄭捷全盤認罪,但透過律師提出撤銷上訴,惟律師同時指出鄭捷不應被判死刑。法官指鄭捷討價還價,根本沒有誠意撤回上訴。另鄭捷昨首度透過律師向受害者及家屬轉達歉意,對方毫不領情,痛斥「別再演戲」。

鄭捷出庭時神情冷漠,不發一言。(中央社圖片)

受害人史艾芙琳哭訴被鄭捷砍掉一邊乳房後,至今仍未走出陰霾。(中央社圖片)

突然道歉被斥演戲

新北地方法院早前就鄭捷殺人等罪判處死刑,惟控、辯雙方均提出上訴。控方昨在庭上指,一審判處鄭捷四個死刑實屬適當,但認為二十二個殺人未遂罪量刑過輕。辯方則指出,鄭捷符合兩個國際人權公約不應判死的情形,認為法院應駁回鄭捷死刑的研判,又批評當局審問鄭捷時曾使用藥物誘導,提出再對他進行心理鑑定。

鄭捷昨日在庭上被法官問到案發時是否在捷運車廂上隨意砍殺乘客,鄭直認不諱,更稱如果砍到兒童或少年亦不會停手。此外,昨日有七位受害者及家屬出庭,對於鄭捷在庭訊尾聲突然透過律師向他們道歉時,怒斥「別演戲了」、「跟禽獸有甚麼兩樣」,不接受鄭捷道歉,希望法官判死。案件擇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