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維權女記者高瑜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昨早被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重判入獄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高瑜當庭表示會上訴。

高瑜

民眾在法院外被警方帶走。(法新社圖片)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昨在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該院對高瑜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案件進行公開宣判。法院認為,高瑜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為境外人員非法提供機密級國家秘密,其行為已構成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因此作出上述判決。當局昨早在法院外高度戒備,部署大批警力和多部公安車。外國使節、本港和境外記者全部被拒入內旁聽。

聞判當庭高呼上訴

高瑜代表律師尚寶軍表示,高瑜未穿囚衣上庭,她聞判後當庭高呼要上訴。而她弟弟高衞聽到判決後,亦在庭上喊高瑜保重。現年七十一歲的高瑜被指前年六月將非法獲取一份中央機密文件提供給海外明鏡新聞網刊登,外界推測是中央辦公廳九號文件。

明鏡新聞網昨發表聲明否認指控,指前年六月前已獲該份文件,且並非機密。而美國駐華大使館一等秘書白丹利昨表示,對法院判決感到失望。國際特赦組織聲明則批評該案是政治檢控。香港支聯會、社民連及公民黨的代表昨亦先後到中聯辦門外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