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周永康的刑期,一直是外界關注的問題。日前,內地檢察院以受賄、濫用職權以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三宗罪向法院提起公訴,那麼,問題就來了,到底周永康會判多少年?是無期、死緩,還是死刑?

政治問題 政治判刑

從內地社交媒體來看,多數人希望周被判死刑,因為周「根本不是人」,幹的壞事太多。官媒披露的檢察院起訴書指控用詞似乎也暗示了死刑之可能。起訴書說,周在擔任中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四川省委書記、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部長和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別嚴重;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情節特別嚴重。這段話用了一個「收受巨額財物」和兩個「情節特別嚴重」,前者是針對受賄,後者分別是針對濫權和洩密,按照內地法律,這樣用詞足夠判死刑。

不過,我傾向於周會判死緩。支持這個判斷的理由有兩點:一是當局副國級以上高官中被判死刑的至今只有原廣西區主席、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杰一例,周不大可能成為第二例,儘管從周的罪行來說,要比成克杰嚴重得多,這是因為,對高官的判刑問題,不單是一個法律問題,還是一個政治問題,判甚麼刑、判多少年,要從政治角度考慮,權衡政治影響。周固然「罪大惡極」,但從高層來看,拿下周至少已經實現了要達到的震懾效果,再判周死刑反而會節外生枝。

二是從上述三個罪名來看,暗示了不會殺周。所謂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都是被起訴官員具有的罪名,周多了一個洩密罪,現在不清楚周洩露了甚麼國家秘密,但想來也罪不至死。當局這幾年被判洩密罪或間諜罪的官員也有好幾個,但都沒判死刑,以前有過。有意思的是,周被抓時,傳聞至少六宗罪,前不久最高法的白皮書也說周還從事過「非組織政治活動」,在內地的語境下,這其實就是在搞拉幫結派,從事非法政治活動,按說這是非常嚴重的指控,但在檢察院的起訴中,竟然沒有這條罪,顯然這不是無意的疏漏。

我認為周永康的刑期,大概會比照薄熙來,無期或死緩,以死緩的可能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