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瀋陽一名男子日前兩度攔下一輛救護車,聲稱他駕駛的客貨車被救護車輕微擦撞,男子一度揮刀阻止救護員下車救人,事件擾攘約半小時,最終等待急救的癌症病人失救致死。警方接報趕到時,涉事男子已逃逸。

郭文斌(教師)

該名男子的做法相當危險,一方面不尊重生命,只顧着自己消氣,而不顧別人的生命,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救護車人員欠缺應急的手段。

四川新聞網

隨意(評論員)

制訂專門的《急救法》應納入日程,對惡意阻止特種車輛的行為應該加大執行力度,而對阻礙、阻攔救護車者也不應該只是警告,又或罰款二百元以下及拘留五至十日這種隔衣搔癢的懲罰。

和訊網

小低調(網民)

救護車要救人不等於可以危險駕駛。要是在鬧市區撞了人,該怎麼說?等待被救護的人是人,因為救護車不當而受傷害的人也是人,沒有權利上的高低。

重慶時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