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民告官一直很難,勝訴機會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主任袁杰昨在記者會上表示,行政訴訟法將於今年五月實施,對解決百姓告狀難有具體規定。另對於舌尖上的安全,袁稱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新增情節嚴重的可給予行政拘留。

修訂食安法 可行政拘留

袁杰表示,在行政訴訟法中,對解決老百姓告狀難有很細緻、具體的規定,如規定立案登記制,及完善立案程序、受理的程序;受理窗口不能不接收老百姓的狀書。又會規定若不立案有哪些補救措施,同時亦規定法院內部對立案的監督機制。

袁指出,作為一個訴訟制度,它是一個補救的機制。但因民告官的被告是行政機關,故通過訴訟制度進一步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也是行政訴訟法一個很重要的目的。

對於食物安全,袁杰表示,食品安全法和修訂草案均規定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除規定處以高額罰款外,情節嚴重的還可給予行政拘留,這是二次審議稿增加的規定。同時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還加強對食品保質期的管理,並進一步保護舉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