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加坡六十七歲前修車廠老闆柯智明,早前聲稱被年紀小近一半的華裔情婦威逼勒索,被迫向對方支付兩年生活費及出資買公寓,故入稟索償,要求對方歸還約二百七十萬港元。法庭日前裁定柯智明敗訴,指兩人關係密切且維持數年,認為男方自願付錢,駁回索償。

情婦堅稱是愛的禮物

曾兩度結婚的柯智明自四年前起,與原籍福建的四十一歲華裔女子葉彩雁發展婚外情。柯智明稱,每月給對方約二萬七千港元生活費,直到前年五月,並出資給對方買公寓;他又指葉彩雁多次索錢買珠寶和名牌手袋。葉彩雁否認指控,堅稱公寓是禮物,而錢和禮物都是男方自願給的愛的禮物,指斥柯智明拋棄她在先。

高等法庭司法委員韋思舜判柯智明敗訴,駁回有關他遭誤導的說法,裁定沒證據顯示葉彩雁曾威逼他。韋思舜又稱,柯智明是成功和獨立的商人,「他如此容易屈服於所聲稱的壓力,讓我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