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發生的台北捷運殺人事件經大半年審訊,新北地方法院昨午終宣判,二十一歲被告鄭捷被控四項殺人罪,及二十二項殺人未遂罪罪成,共判處「四個」死刑。法官判詞中指鄭捷性格如豺狼兇殘,難以教化,應與社會永久隔離。曾揚言不後悔的鄭捷昨庭上首次表達悔意,在得悉被判死刑後一臉木然。現場死者家屬聞言痛哭,嘆司法總算還死者公道。

-死傷者家屬李瑞昌(右)及邱木森(左)到場聽取判決。(互聯網圖片)

宣判前夕,鄭捷父母撰寫求情信為兒子道歉,望各界給鄭捷一個機會。信中稱他們與兒子關係和諧,不明事發原因,願與兒子一同接受心理輔導,防止同樣事件再次發生。

惟求情信無助開脫。昨日法庭判決書上怒斥鄭捷兇殘如豺狼,其作案手段、情節、所造損害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均顯示他惡性重大至極;指鄭捷當時見乘客尖叫哀號、奔逃閃避,仍繼續殺人,毫無憐憫之心。

10日內可提上訴

法院認為他作案後並沒愧疚,態度惡劣至極,人神共憤,難以教化,應與社會永久隔離,故四項殺人罪均處以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以昭炯戒。鄭捷可於判決後十日內提出上訴,若不上訴,案件最快或於今年底定讞。

鄭捷的委任律師黃志豪稱合議庭不該強押鄭捷出庭聽判,指審判過程粗糙,很多應調查事項未調查。黃表示不認同判決,收到判決書後會再研究。

鄭捷於判決前曾有數段插曲,先是本周二晚上因吃不飽,在就寢時間違規偷吃杯麵;宣判當日上午,他又透過律師申請不出庭聽取判決,被拒後即在看守所發脾氣,大批警力才能將他押解上庭。宣判後鄭捷據報一面木訥,亦有指他曾嘴角微揚,疑是微笑。

案中女死者李翠雲的弟弟李瑞昌,聽到判決後表示欣慰,並指鄭捷律師的辯護令人憤慨。另一名死者潘碧珠的丈夫邱木森則於判宣前痛批鄭捷,稱事發至今從沒看過對方有任何道歉或愧疚,表明不會原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