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準備對反恐進行立法,但卻引發美國的高度反彈,美國政要輪番施壓。華盛頓大動肝火,主要是中國反恐法動了美國公司在華的奶酪,同時也封堵了美國國安部門竊聽中國機密的通道。

中國《反恐怖主義法(草案)》公布之後,先是美國四名內閣級高官致函抗議中國金融訊息安全新規定,然後是奧巴馬親自出馬抗議反恐法中保障中國國內訊息數據安全的有關規定,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哈夫其後再度揮舞大棒,竟稱「中國起草反恐法律時,應該諮詢美國政府和企業界」。

美國此舉顯然是無理取鬧,是嚴重干涉中國內政的行為。反恐法是中國國內法,憑甚麼要諮詢美國政府的意見?美國國內進行相關立法的時候,有沒有諮詢過中國的意見呢?美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說到底還是一種霸權心態在作祟。

美國特別在意的是反恐法草案的第十五條,該條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電信和互聯網的設計、建設和運行中預設技術接口,將密碼方案報密碼主管部門審查。未預設技術接口,或者未報審密碼方案的,相關產品或者技術不得投入使用。已經投入使用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電信業務、互聯網服務的,應當將相關設備、境內用戶數據留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國家安全 不能退讓

按照這條規定,美國原來在中國攻城拔寨的訊息產業,將在中國面臨強有力的安全審查,碰到一堵安全壁壘,他們的市場份額將面臨衝擊。中國是美國高科技公司的主要市場,有些公司在華的盈利甚至遠遠超過在本土的收入。中國實施反恐法之後,這些公司的收入毫無疑問會急劇縮小,難怪他們氣急敗壞。

對於美國政府來說,高科技產品既是其最具競爭力的拳頭產品,也是對外進行竊聽的主要通道。美國國安局前特工斯諾登曾披露,美國國安局利用微軟、思科、IBM公司產品的「後門」長驅直入,入侵中國網絡長達十五年,並且掌握了中國「最好、最可靠」的情報,這讓中方驚出一身冷汗,制訂反恐法顯然是亡羊補牢。

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反恐法這個條款完全是針對美國的,但也是迫於無奈。思科參與了中國幾乎所有大型網絡項目的建設,涉及政府、海關、郵政、金融、鐵路、民航、醫療、軍警等要害部門的網絡建設,以及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電訊運營商的網絡基礎建設。一旦美國利用網絡戰攻擊中國,中國現有的互聯網系統將全部崩潰,涉及到國計民生的行業亦將全部停擺。中國今次針鋒相對,無疑是必須的,以習近平的性格,預計不會輕易向奧巴馬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