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邛崍市兩男子前年因嫖宿幼女罪被捕,檢方從重處理改以強姦罪起訴,成全國首例,惹社會關注。邛崍法院日前判處兩人五年有期徒刑,網民認為刑期與嫖宿幼女罪沒大分別,質疑當局是否真有從重處理。

知風(評論員)

所謂國內首次,是在沒明確廢除嫖宿幼女罪的現行法律下,作出突破。這案例的現實意義在於當事法院為廢除嫖宿幼女罪走出了第一步。而在這司法實踐中,讓人們看到了嫖宿幼女罪的危害性。

紅網

岳乾(評論員)

我國司法體系沒判例法傳統,一宗典型的判例對後續類似案件的意義可大可小。當務之急是以首例判決為契機,將社會輿論化為力量,敦促立法機關修改刑法相關條文,廢除嫖宿幼女罪,回歸刑法的基本立法原則與立法精神。

中國網

晴川(評論員)

問題是將嫖宿幼女罪併入強姦罪後,是否真能有效保護未成年人?這是讓人擔心的地方。如何防範矯枉過正?這需要在強姦罪中涉及幼女時,在細節上進行細化,尤要在量刑上有所區別。

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