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反腐風暴一波接一波,繼近期軍中大力反貪打虎後,中央再整頓全國公安系統。中共中央日前審議通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方案,涉及七大任務一百多項措施。當中三大重點包括嚴格規範公安辦案,嚴禁刑訊逼供和採用非法證據;建立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以及加強打擊外逃貪官,建立健全海外追逃追贓、遣返引渡的工作機制。學者分析指出,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主政政法系統期間,內地公安形象惡劣,因此中央整治公安系統,可謂是利國利民的德政。

內地屢生公安執法不公引發群體事件。(資料圖片)

改革提出建立冤案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圖為內蒙古姦殺冤案真兇趙志雄近日被判死刑。(互聯網圖片)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意見》提出,將取消暫住證制度。(互聯網圖片)

公安深化改革的方案獲中央審議通過,警察待遇將獲改善。(中新社圖片)

內地官方傳媒報道,《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近日已經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方案共提出七方面主要任務,包括健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機制,創新社會治安治理機制,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公安機關管理體制,健全警察管理制度,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

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

針對社會高度關注的防範冤假錯案問題,改革方案從完善執法辦案制度、執法司法銜接機制、執法責任制和人權保障制度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改革舉措。其中最引人注目是提出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嚴禁執法人員非法搜證,及刑訊逼供和虐待疑犯等行為,並在審訊疑犯時錄音錄影。除完善取證及審訊的工作機制外,亦落實保障疑犯權利,包括對疑犯辯解、申訴、控告認真審查、及時處理機制,完善偵查階段聽取辯護律師意見制度。

改革方案還將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程序,實行涉案財物集中管理,完善健全執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方案還針對外逃貪官和洗黑錢問題,提出要建立健全海外追逃追贓、遣返引渡工作機制。

公安部負責人昨回應上述方案時表示,部分舉措是向公安自己人「動刀」。他稱,公安執法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問題,執法不嚴、不規範、不公正、不文明甚至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問題時有發生,嚴重影響公安機關執法的公信力。

基層無法無天引爆民憤

據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去年十二月召開的中央深改領導小組第八次會議上首次提出,不到兩個月就提出方案。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昨向本報表示,深化公安改革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德政,中央今次顯然是要全面整頓公安系統。他指出,周永康任公安部長以及主管政法系統期間,內地法治倒退,部分基層公安無法無天,甚至警匪一家,以致群體性事件高發,冤假錯案不斷。最新個案就是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沉冤十多年,至近日才得以昭雪,真兇趙志雄近日被判死刑。

公安改革方案 部分重點

1. 完善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原則和嚴禁刑訊逼供,建立健全訊問疑犯錄音錄像制度。

2. 健全執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

3. 健全海外追逃追贓、遣返引渡工作機制。

4. 建立健全涉眾型(受害者人數眾多)經濟犯罪、涉電信詐騙犯罪偵查工作機制。

5. 全面落實報警求助首接責任制、民眾辦事一次告知(回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