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蒙古呼和浩特姦殺冤案真兇趙志紅,昨早在呼和浩特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故意殺人、強姦罪、搶劫罪及盜竊罪成判死,剝奪政治權利終生,並罰款五萬三千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共逾十萬元。已被處死的青年呼格吉勒圖終還清白。

趙志紅(中)一審被判處死刑。(互聯網圖片)

姦淫擄掠無惡不作

一審審理查明,被告趙志紅一九九六年四月至二○○五年七月期間,在呼和浩特、烏蘭察布兩地連續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涉案二十一宗,共殺死十人、強姦十三名婦女,年齡最小的僅十二歲;搶劫及盜竊財物共三萬四千多元。

對於其中的呼和浩特姦殺冤案,趙落網後一直承認是真兇。為兒子呼格吉勒圖呼冤多年的李三仁、尚愛雲夫婦,昨早到場聽取宣判後稱,心裏的石頭總算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