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在中央黨校舉辦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專題研討班,是觀察當局政治動向的一個重要窗口。今年研討班的內容是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雖然內容並不新鮮,但習近平的開班講話則在四中全會的決定上有進一步的拓展,其中一些新提法尤其引人關注,如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就包含了豐富的含義。

「關鍵少數」簡單地說,就是各級領導幹部,尤其是黨政一把手。而在這些人中,各省和中央各部委的黨政一把手,又是關鍵之關鍵。換言之,來中央黨校參加專題研討班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是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的關鍵少數。這部分領導幹部大概有四、五百人,其中又分兩部分,一部分是封疆大吏,另一部分是朝中大臣,在中國的政治結構中,前者在最高層與中層間起着上傳下達作用,後者處於政策樞紐地位,都是關鍵角色。中央只要把這幾百人的關鍵少數抓好了,再由他們去抓好下一層級的關鍵少數,使他們成為治國理政的法治「模範」,那麼,全面依法治國就會見到成效。

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由此看來,今年依法治國的重點會是這些關鍵少數。這個法治思路,可謂真正抓住了依法治國的「牛鼻子」。中國的政治傳統講究上行下效,強調領導幹部治國先要修身,以身作則、率先垂範的重要性。而且,領導幹部有權力,有資源去推進法治,因此,法治信仰能否深入人心、外化於行,關鍵取決於領導幹部特別是這些關鍵少數能否帶頭遵守法律,涵養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的法治觀念,形成用法治思維謀劃工作、以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工作方式。

另一方面,從現實來看,與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相比,很多領導幹部包括被視為關鍵少數的主要領導幹部,由於對權力缺乏足夠自覺、法治觀念淡薄、特權思想嚴重,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現象很普遍。他們往往把個人等同於組織,把法律當作治民的工具,把黨的領導作為違法的擋箭牌,用批示、條子、電話、打招呼作為行政手段。無疑,這會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影響和敗壞執政黨的形象和威信。如果不把這些現象和行為改正過來,用法律去約束權力,領導幹部必須帶頭自覺遵守法律,只能在法律之內,而不能在法律之外,更不能在法律之上執政和行政,否則就不可能以上帶下,帶動全社會落實法治,依法治國。

今年是依法治國全面推進和落實之年,「關鍵少數」的提出,意味着當局開始摸到了依法治國之脈,從而在中國形成運用法治監督領導幹部用權的「新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