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歐盟法院周四裁定,癡肥人士可被視為殘障,意味他們日後可能被納入歐盟法令的反歧視法保護範圍。事情緣於丹麥一名男子指在受僱時,體重在一百六十公斤以上,惟及後被解僱,故控告公司歧視。丹麥要求歐盟法院裁定,是否禁止歧視肥胖,又或可否視肥胖為殘障。歐盟法院指,若員工因肥胖無法完全參與職業活動,就可視為殘障,受反歧視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