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昨表決通過《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規定室內全面禁煙、禁止煙草廣告、促銷、贊助、加重控煙責任人的法律承擔,並於明年六月一日實施。若營業場所經營者未履行控煙職責,會被罰款二千至一萬元人民幣;政府部門及工作人員如不履行控煙職責,會視為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