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英國接連爆發大規模的抗議活動,但無論騷亂也好,和平抗議也罷,都遭到警察的強力鎮壓。美、英在維護社會法治方面毫不手軟、毫不留情,相比之下,香港街頭的抗議者應該慶幸自己沒有生活在美、英警察的警棍下。

強硬殘暴遠超港警

因弗格森市案件引發的騷亂,已經擴散至美國一百七十個城市,某些遊行隊伍佔據了大橋、隧道和主要高速公路,他們手中的標語寫道:「夠了」、「我們離子彈只有一步之遙」、「阻止警察劊子手」。一些中學出現罷課,商場關閉,就連監獄犯人也絕食抗議。但毫無例外,那些靜坐示威者被警察強力驅散,而示威群眾更被警方鳴槍警告,拒不撤離者,警棍、胡椒噴霧、催淚彈、橡膠子彈如雨點般落下,傷者無數,全國拘捕逾百人。

被一些香港市民念念不忘的英國,對付抗議者也是毫不手軟。上周英國大學生發起反對高學費和高債務的佔領倫敦活動,數萬名英國學生避開警察,破壞金屬圍欄,進入國會廣場點燃紅色抗議訊號彈,一些行動更演變成打砸搶的騷亂。倫敦當局出動大規模的防暴警察,連打帶踢,迅速將這些學生運動鎮壓,其手段之強硬殘暴遠超港警。

香港佔中拖延兩個月,警方之克制在全世界都算罕見,難怪有網民呼籲,既然反對派引入外國勢力支持,特區政府也不妨將清場工作外包給美、英的防暴警察,請他們到香港來「執法」,讓那些反對派嘗嘗美、英警察的「文明執法」。

反對派在爭取普選時,不時搬出所謂的「國際標準」來混淆視聽,搞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一套,要求全部照搬美、英的普選方式。如果按照這個邏輯,特區政府也可以按照美、英等西方國家處理非法聚會抗議的「國際標準」來處理雨傘運動。

事實上,反對派宣揚的「愛與和平」佔中運動,已變成非法佔道的民粹狂歡,從偷電到破壞公共設施,從淫黑勾結到衝擊立法會,種種行徑早就天怒人怨。就以示威者以潑液體方式襲警,按照美國標準,警察完全有權開槍將其擊斃,畢竟在那種混亂情勢下,誰能保證示威者潑出的不是硫酸或汽油?

香港已進入抗議示威多發期,為了維護法治尊嚴,港警應多向美、英警方學習,如果一味畏首畏尾,不僅難以維護社會秩序,而且有損警隊威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