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前副總裁、中遠太平洋有限公司前總經理徐敏傑,因將兒子在香港酒店住宿以及妻子在澳門賽馬會美容,餐飲費用,以禮品等名義在單位報銷,涉及三十一萬元多元人民幣,昨被法院以貪污罪一審判囚十年。

賠償損失獲輕判

法院認為,徐敏傑非法佔有本單位錢款,行為已構成貪污罪。鑑於徐積極退賠損失,依法從輕處罰,遂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據悉,徐去年十一月被檢察機關拘捕,今年六月,國務院國資委紀委決定開除他的黨籍。

據檢方透露,徐敏傑於○七年至一一年間,利用他擔任中遠太平洋有限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將兒子在香港酒店的住宿費用,以及其妻子在澳門賽馬會香薰美容、就餐費用在其公司報銷,共計三十五萬多元港幣,折合三十一萬多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