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最高人民法院早前宣布,全國法院系統新聞發言人資料將在官網公布。傳媒其後隨機打電話調查,發現僅六成接聽,當中有人回應因在外學習,不知道自己是新聞發言人。最高法院指工作時間不接聽將受處分。

有此一間(評論員)

要知名單一旦公布必將隨時接受傳媒諮詢和採訪,這也是新聞發言人本身職責所在。從新聞裏可看到,部分新聞發言人似乎對此毫無準備,彷彿突然暴露於公眾之下。由於沒提前準備,導致不能對傳媒突然採訪給予應對。

商都網

華顏仁(評論員)

受理電話溝通的確是他們本職工作,新聞發言人不能夠上班時一直豎起耳朵聽手機,有其他工作時難免漏接或掛掉電話。如果條件允許,應設立新聞發言人電話專線、設置電話錄音,即便工作原因漏接電話,也保證不會漏掉重要訊息。

荊楚網

蘇顯龍(評論員)

公布電話,對新聞發言人和法院來說,是壓力,更是責任。我們允許新聞發言人說錯話,但絕不能亂說話、不說話。如果面對傳媒動輒推擋壓、無可奉告,或者乾脆玩失蹤,這樣的發言人豈不成了稻草人?

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