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前夕,內地加快審結貪腐大案。前鐵道部長劉志軍的兩名心腹昨日審判,前鐵道部運輸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被控收受賄款逾四千七百萬元(人民幣.下同)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罪名成立,一審判處死刑,緩刑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前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運營部主任蘇順虎則因收受賄款二千四百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指,現年五十七歲的張曙光在二○○○年至二○一一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十四個部門在列車配件銷售、技術產品應用和工程項目中標等提供幫助,非法受賄十三筆款項、合共逾四千七百萬元。

收受巨額賄賂

法院認為,張曙光利用職務便利,把許多高鐵項目交給多家私企,使這些企業從中獲取高額利潤,張曙光則從中收受巨額賄賂。

法院指當中受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而涉案金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鑑於歸案後主動交代,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全數追繳,因而判處死緩。張曙光當庭表示認罪和不上訴。

同案的蘇順虎亦被查明在○三年至一一年期間,先後利用職權為三家公司牟利,並收受賄款和財物贓物,共計折合二千四百萬元。

法院指,蘇順虎主動認罪悔罪,且贓物全部追繳,故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蘇順虎表示不上訴。

據悉,在前鐵道部高官貪腐案中,目前已經有劉志軍、張曙光、蘇順虎、聞清良及聞清良情婦鍾華五人被宣判,還有三人等待判決,分別是女商人丁書苗、張曙光情婦羅菲及蘇順虎妻子葉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