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坑渠油令兩岸三地民眾人心惶惶,涉案台灣強冠公司事後被勒令停工,業務面臨前所未有危機,高雄市勞工局昨表示,上周六接到強冠通報,決定解僱全部一百零三名員工,預定明日生效。目前強冠只剩保安上班,但昨仍有少數員工在高雄廠房內處理回收坑渠油品。

罰款10萬

據了解,強冠上月初向員工出糧時,已加發兩個月薪金,並表示如果公司停業,就當多發的薪金是遣散費。

高雄勞工局表示,根據台灣的《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僱主須在六十天前通報大量解僱員工,但強冠未遵守,須罰款十萬新台幣(約二萬五千港元),加上在上月初,當局發現強冠公司要求員工超時工作,違反勞基法,裁定罰款六萬新台幣(約一萬五千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