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21世紀報系總編沈灝被抓,我還真的不知道沈灝是誰,實在孤陋寡聞。沈灝被抓後,關注這事的人依據當局的辦案模式,都在「期待」他上央視「現身說法」。果然,沈灝上央視了,表達悔罪和認罪的態度,給此前堅稱沈無罪的擁躉很大難堪。當然,他們可以說,沈在這種環境下認罪是被迫的,他們依然認為沈是清白的。

直接整死 內有玄機

我也認為,沈的認罪具有某種迫不得已的情分,但也不能否認他對媒體用負面報道的方式逼迫企業支付合作費用不知情。嚴格來說,這與敲詐勒索沒分別。儘管此種報道方式在大陸很普遍,但不能用大家都如此來為沈開脫。作為領導,沈認可這種報道方式,就表明他負有領導責任。

新華社報道,這起案子可能涉嫌罪名有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商業賄賂罪等。如此來說就很嚴重了。至於沈會不會判刑有不同看法,這要看他的配合態度及南方系願不願幫他。據說此案由公安部直接督辦,具體交由上海警方負責經辦,說明此案背景並非一般的媒體借新聞監督之名敲詐企業那麼簡單。有輿論認為,矛頭直指南方系。也有媒體圈人士分析,官方這回整21世紀和沈灝,一是他們得罪了某個強大的利益集團,二是該利益集團的訴求恰好迎合黨國整治媒體的訴求,三是在南方三大報系,21世紀相對小眾,從內容上也難以管死,於是選擇直接整死。此說有幾分道理。

對於沈上央視認罪,媒體圈普遍不屑一顧,有人就寫了一篇博文《七問沈灝》,正話反說,為沈鳴不平。惟不明媒體運作真相的民眾則多數認為沈有罪,反感南方系的就拍手稱快——大陸公眾,其實是以立場和個人情感來評價一個人的。沈自己則希望能讓有類似現象的媒體同行警醒,堅持積極向上的新聞價值觀。但多數人可能不像他希望的那樣來理解其認罪,正如中青院學者楊支柱所說,沈灝的前車之鑑對所有媒體及其負責人構成核威懾,正是沈灝以前高大的正面形象和大陸媒體的普遍墮落,大大增加了沈灝認罪對傳媒業的打擊。

詭異的是,新華社記者寫了一篇揭露沈灝的文章《「新聞聖徒」的台前幕後》,卻未署名,有說這是公安部通稿,但或許寫這篇報道的記者也覺得不好意思署名,怕被大眾罵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