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浙江台州溫嶺四十多歲陳姓男子,上周二因駕駛無牌電動小汽車遭交警截查,他為逃避扣十二分的處罰,在交警準備扣車時,連咬兩名交警的手臂,並大喊「我有愛滋病」。陳被警方帶走,證實患愛滋病。防疫部門派人檢查被咬交警,幸被咬處無皮膚破裂、流血等傷勢,沒有感染風險。鑑於陳認錯及未造成嚴重後果,警方對其進行思想教育,並依照交規執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