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西政協前副主席李達球受賄案,昨在吉林延邊中院一審公開審理。延邊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李在○三至一三年利用職務便利,為十七個單位及個人於工程承攬、項目開發、職務晉升等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兒子先後受賄逾一千零九十五萬元人民幣。法庭宣布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