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州兩幢歷史建築的業主,因違反修繕要求,拆除建築臨街牆面和改換陽台欄杆,日前被市劃局查處,或將面臨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若兩名業主被罰,將是《廣州市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保護辦法》實施及首批歷史建築出爐半年來,當局開出的首張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