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戶籍制度將出現重大變革,國務院昨公布戶籍制度改革意見,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打破自一九五八年以來實施的城鄉戶籍差異,冀二○二○年前實現一億左右的農村人口在城鎮落戶。分析指戶籍改革有助將農村轉型為小城鎮,紓緩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的龐大人口壓力,惟因公共服務受眾範圍擴大,勢必牽動連串公共福利制度改革。

城市戶籍曾是農村貧困人口渴求的生活保障。(互聯網圖片)

外省農民工在醫療等社會福利上均較城市人為差。(互聯網圖片)

內地近年積極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互聯網圖片)

昨日公布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下稱《意見》),指為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實現市民化,以及推動城鎮公共服務覆蓋,建議按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及特大城市共四級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目標在二○二○年,實現一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

全面實施居住證

《意見》提出藉建立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城市)戶口性質區分,以及藍印戶口(購房落戶、引進人才等)等戶口類型,並推動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衞生及住屋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

公安部副部長黃明昨於國務院新聞會上,指《意見》中的戶籍改革,力度及涉及面之大均前所未見;財政部副部長王保安表示,為配合戶籍改革,將完善財政轉移支付機制等財政政策。另據中央安排,近期國務院將召開會議,要求各地作專門部署。

內地戶籍有農村與非農村之分,最早是為限制人口流動,促進城市發展。兩者涇渭分明,享有的社會福利如醫療、租屋也有差異,曾被國際財經雜誌《經濟學人》形容為中國版的南非種族隔離制度。自改革開放後,農村戶口民工大量湧入城市,更衍生出極具中國特色的半城鎮化現象。

由於戶籍限制,外省農民工不能享有與城市戶籍同等的公共福利。不過,宅基地財產權、土地承包權、林地承包權等令很多農民工進入城市後不願放棄農村戶籍。曾有統計指,半城鎮化當中未實現身份和地位轉變的農民工,規模超過兩億,惟近年來包括重慶等地均有試驗取消戶籍劃分。

四級城市落戶條件建議

小城市:人口50萬以下:在縣級市市區、縣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中等城市:人口50萬至100萬: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含租賃),社會保險達一定年限(不超過3年);承載能力壓力小的中等城市,可參照小城市標准

大城市:人口100萬至500萬:合法穩定就業達一定年限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社會保險達一定年限(不超過5年);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城市,也可考慮城市實際情況,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特大城市:人口500萬以上:改進現行積分落戶制度,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及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

註:達標者本人及其同居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都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