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球每年香水銷售額高達一千九百五十億港元,香水與化妝品更是法國前五大出口產品,新例恐怕打擊法國香水業。而香水配方在當地也不受知識產權法例保護,業界亦不時因應新法例,改變原有暢銷香水的成分,被批評缺乏適當保障。

不受知識產權保護

香水在歐洲不被視作創作,而是工業配方,可被隨意複製和修改。法國最高法院今年初就涉及Lancome香水的案件作出判決,指知識產權只保障有形的創作產品,其形態須足以被人準確辨別出,香水不具此特點,因而不受知識產權法例保護。

輿論指,音樂和香水都不是有形,都能白紙黑字寫下和可被辨別出,反問是否應停止保障音樂人的知識產權。

香水製造商進行不少產品測試和市場調查,Chanel、Dior和Hermes等大牌子更有香水師和自家科研實驗室,雖然它們並沒公布成本數目,專家估計每年花費高達數百萬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