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印發《新聞從業人員職務行為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新聞單位應建全保密制度,禁任何傳媒以任何形式傳遞國家秘密、在私人交往及通訊中涉及國家秘密。新聞從業員不得違反保密協議,向境內外傳媒、網站,或通過博客、微博、講座等提供或發布職務行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