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十六歲流浪少女小草,過去兩個月在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快餐店留宿,白天執顧客吃剩的食物果腹。她自稱是孤兒,出世不足兩個月,母親便改嫁,四歲時父親去世,年邁祖母無法供養她,故自小學畢業後流浪。原本在天橋底乞討,惟現時天氣熱、蚊蟲多,遂搬到快餐店。她自稱小草,因小草任人踩踏,惟依然堅強生存。

快餐店負責人稱不忍心趕走小草。警方稱曾將小草送到救助站,甚至送她回家鄉,惟她多次逃走,返回天橋底乞討,警方也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