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新北地方法院就台北捷運公司聲請,要求捷運隨機殺人案疑犯鄭捷賠償營運損失二千零六十一萬元新台幣(約五百三十四萬港元),上月底向鄭捷發出支付命令。鄭昨向法院提出異議,法院指台捷須繳約二十萬裁判費,否則支付命令將失效,聲請恐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