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豐台區原人防辦主任、民防局局長崔愛國,因受賄一百零四萬多元及兩套住房,一審判刑十二年。崔不服上訴,案件在北京市高院開審。崔在庭上辯稱給他買房的女老總是他談婚論嫁的情婦,情婦是用他的錢幫他投資理財,不算受賄。法院最終駁回他的上訴。

揚清風(評論員)

崔愛國稱是情婦買房不算受賄,簡直是不打自招,幹部養情婦本該嚴懲,他不僅接受情婦金錢賄賂,更涉嫌接受性賄賂。公然與情婦同居,還敢在法庭上用來辯解,何其可笑!

四川新聞網

吳琪琪(網民)

崔愛國用情婦理財為自己開脫,只會偷雞不成蝕把米,在他的貪腐案件中渲染幾分桃色,更加暴露他的思想腐化墮落、作風不端的本質。

華聲在線

南靈(網民)

崔愛國為逃避法律制裁,更妄想將情婦行賄房產等同於夫妻財產,以情婦來擋刀,借此來侮辱大眾的智商。對於這種無恥、貪得無厭的官員,應嚴懲。

半壁江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