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韶關一名男子因沒有生育能力,十多年前向弟弟借種,先後誕下兩名女兒。男子其後卻不滿孩子非己出而與妻子離婚,他更沒按承諾支付女兒贍養費,女兒因此兩度與父親對簿公堂。

涉事男子李某九八年與妻子結婚,惟婚後一直未能生育,至二○○○年被診斷證實先天性睪丸發育不良,沒有生育能力。李決定讓妻子向弟弟借種生子,○二及○四年先後誕下兩名女兒。

李起初對女兒視如己出,然而三年前終因不滿孩子非己出與妻子離婚,雙方協議每月支付一千二百元撫養大女兒讀完大學,小女兒則由妻子撫養。李卻一直沒有支付女兒的贍養費。去年十二月,大女兒將李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贍養費,卻因母親拒作親子鑑定一審敗訴,日前大女兒再向法院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