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壹週刊》(下簡稱台壹)再涉誹謗被起訴。案情指,台壹一一年十二月出版的第五百五十一期,封面以《不當輔選,政府補助明華園二點八億,孫翠鳳拿公帑挺藍營》為標題,指馬英九執政三年多來,補助歌仔戲團明華園約七千二百萬港元,誣陷明華園當家小生孫翠鳳在演出時,替國民黨立委候選人造勢。孫及總團長陳勝福認為報道不實,控告擬定標題的台壹顧問謝良忠妨害名譽。

士林地檢署調查認為,該篇報道經查證,明華園近年獲政府二億多元經費是投標取得,非優惠性補助,惟負責審核圖文的謝為求刺激雜誌銷量,執意以與內容不符的標題誹謗孫及陳,昨以加重誹謗罪起訴謝。據悉,孫去年底曾就報道提告求償,法院判報道記者、總編輯、謝及台壹賠償三十萬元和登道歉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