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網民指羅田縣日前有黨政幹部出席私人宴會時鬥酒死亡,當局用公款向家屬賠償一百二十四萬元。記者調查證實,當天一名城管局人員因喝酒致死,羅田縣城管局事後指出於人道主義及盡快平息事件,墊付近六十五萬元賠償金。

胡慧敏(評論員)

鬥酒讓酒桌上的腐敗暴露無遺。以喝酒交朋友、以喝多少論英雄、以酒量衡量幹部的歪風邪氣不剎住,有損幹部形象、終令他們工作誤事、脫離群眾。

荊楚網

牛刀小侍(網民)

官員陪酒致醉亡,表面是偶然事件,實際是官本位作怪。若非陪領導喝酒,誰會冒着生命危險多喝幾杯呢?那些醉亡的人,生前必曾處於那種無奈之中。

荊楚網

王磊(評論員)

既然已經認定是一宗私人聚會的意外死亡事件,為何當局要責成縣城管執法局與死者家屬多輪協商,簽訂賠償協議?私人聚會喝酒致死與縣城管執法局何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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