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維權律師許志永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昨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許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許的律師張慶方宣判後在庭外斥責判決不公,及引述許庭上說話,指法庭把中國法律的最後尊嚴破壞殆盡,表明一定上訴,卻對結果不樂觀,張及後遭在場警員強行帶走。另多名記者及民眾亦被押上警車,庭外氣氛相當緊張。美國和歐盟均對判決感失望,並呼籲立即釋放許志永。

警員強行帶走許志永的代表律師張慶方(前左)。(美聯社圖片)

警員帶走一名攝影記者。(美聯社圖片)

許志永維權事件簿

北京市第一中院外昨日保安比上周三案件開審時嚴密,甚至比○九年審理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案時更緊張。法院四周拉起封鎖線,附近街道和地鐵站出入口,逾百名公安、便衣及保安人員把守,在場記者均被驅趕,另多名境外記者和部分「可疑」民眾被押上警車。

法院判決書指,許志永無視國家法律規範,多次組織、策劃在政府機關周邊地區、商業繁華地帶及人流密集地區等公共場所,實施多人聚集及舉橫幅活動,且參與人員在現場抗拒、阻礙治安管理人員執行職務,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許作為首要分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故判囚四年。

辯護律師張慶方離開法院時,稱這是不公正的判決,期間不斷被公安阻止講話,最後被押上警車送走。

張事後接受傳媒訪問,重申許組織的活動並無妨礙任何人,警方不能找到有市民能指控許妨礙他們正常生活。張稱案件將令外國質疑中國的法治改革,中國形象得不償失。

對上訴不樂觀

據悉,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最高可判入獄五年,對於許被判刑四年,張慶方指法院或想表達少許仁慈,他們不會接受,因無罪者被判入獄也是太重。張稱一定會上訴,卻對上訴不敢樂觀,且許暫時沒可能保外就醫。

許志永一直致力公民維權工作,他此次被判刑源於去年二月二十六日,在北京地鐵站口發放傳單呼籲在京無北京戶口的市民到北京市教委大樓前聚集,表達要求教育權平等的呼聲;許其後被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