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昨公布《嬰幼兒配方奶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重點從原輔料把關、產品配方管理、生產工藝、過程控制等九方面重新規定,以全面提高奶粉水平,嚴格監管生產和管理。

內地昨公布嬰幼兒奶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互聯網圖片)

當局亦將開展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後,換證審查及再審核工作,對不達標或無法按時提出審查申請的企業,給予兩年時間停產整改。

檢驗報告需保存三年

國家食藥監公布的九項《細則》中,包括參考藥品管理辦法提高質量安全管理;明確產品分段及生產工藝;加強原輔料質量把關;加強生產過程管理;提高部分生產條件;嚴格人員管理;增加產品配方管理;強調研發及檢測能力及建立消費者投訴機制。

其中原輔料質量把關方面,明確要求嬰幼兒配方奶粉中,使用的植物油需符合國家標準,不得使用氫化油脂。強調研發及檢測能力方面,要求企業為出廠產品逐批檢驗,並將報告保存三年。

另當局要求取得嬰幼兒配方奶粉生產許可的企業,下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完成換證審查及再審核工作。其中生產零至六個月嬰兒配方奶粉企業,如需按新質量要求更改配方或產品名稱、標籤,將給予一年整改過渡期。對未能達到要求或未及提出申請的企業,經批准可獲兩年時間停產整改,並保留原生產許可證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