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日前出台的「反腐新規」,明確提出將重點監督政治局委員兼任地方官,這與過去相比是一大突破,但做起來卻相當困難,而且因人而異。

政治局委員兼任地方諸侯是中共的政治傳統,目的是突出這個地方的政治與經濟地位。但這些兼任地方黨委書記的政治局委員同時握有中央與地方領導權力,位高權重,權傾一方,成為權力監管真空區。如果這些人謙虛收斂,問題還不大,但如果囂張跋扈,便成尾大不掉之勢。無論是當年的陳希同、陳良宇,還是後來的薄熙來,都是如此,他們在當地居高臨下,擁有無上權威,同級的紀委根本難以約束,因此任由他們成為地方霸王。

明日之星 不敢得罪

陳希同自恃「六四」事件平亂有功,處處與江澤民叫板,挾京城以令中南海;陳良宇在任時以上海幫為奧援,可以不聽政治局的指令,甚至在政治局會議上對溫家寶拍桌子;薄熙來則在重慶搞一言堂,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三人都忘乎所以,完全失控,最後身敗名裂。現在中紀委提出要監督這類人,在這些人頭上懸一把劍,起碼讓這些人行事不敢太過張狂,這是歷史進步。

但問題是,這些制度的落實與否,關鍵還在於執行者的魄力與手段。現任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得到習近平的極大授權與信任,掌握吏治的尚方寶劍,可以鐵面無私,見鬼殺鬼,見魔捉魔,但如果換一個老好人出任中紀委書記,他還能像王岐山一樣敢說敢幹、敢抓敢管嗎?

另外,政治局委員兼任地方諸侯者往往是明日之星,很可能是未來的國家領導人,中紀委對這些人進行監督難免拈輕怕重,瞻前顧後。以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為例,都是重點培養的隔代接班人,已成眾星捧月之勢,即使他們有違規之舉,中紀委巡視組敢隨便挑刺嗎?難道不怕這些人掌權之後反攻倒算嗎?恐怕一些人早就逢迎巴結、邀寵請安了。

中共現有監督的體制都是上監督下,愈到高層愈難監督,到政治局常委層面幾乎無法監督,這也是導致「刑不上政治局常委」惡習的主要原因。中共常說,發動群眾、依靠群眾是工作的致勝法寶,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但在實際操作層面,卻是處處提防群眾、不信任群眾。事實上,在官員監督方面,如果真能發動群眾,相當於在官員身邊安上了無數的攝像頭,誰還敢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