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大興區一名年僅十三歲女童,去年七月至九月多次與四十二歲王姓公務員發生性關係,王因涉嫌強姦被警方刑拘,惟檢方指證據不足,准王取保候審。少女家屬代理律師日前向警方提交意見書,指多方面證據證實,王是知道少女未成年,要求警方再次向檢方提請逮捕王。